2014年1月6日

特偵條款嗎 是關說條款吧「特偵條款」設限 警憂救人「慢半拍」


「特偵條款」設限 警憂救人「慢半拍」
2014年01月06日17:29
【張君豪/台北報導】因特偵組違法監聽立法院長王金平及柯建銘等引發政治風暴波延燒至今,立法院去年12月19號審查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早將逕付二讀,但今天全國最高犯罪偵查單位警政署刑事局所有外勤主官全部跳出來齊聲反對:「所有重大治安刑案及搶救民眾自殺、意外協尋分秒必爭的黃 金時間,都需要靠通訊監察,新規定都得向法官聲請,等待公文往返根本緩不濟急!」基層警方戲稱,「特偵組違法監聽洩密扯出大烏龍,這根本就是立院反擊產生的特偵組條款!」

刑事局解釋,通保法條文修正草案第三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一中,連基本的調閱通聯記錄也改需向法官聲請,警方憂心搶救尋短民眾、意外失聯民眾或者遭擄人勒贖被害人急需定位展開救援等分秒必爭的案子,若依新規定還須等候機關間公文往返,根本無法在第一時間根據手機通聯定位展開緊急救援或攻堅救人,警方指出,通保法修正案連消防系統的勤務急難來電定位系統也同樣受限,後果相當嚴重,警方強調「倘若來不及救人、抓不到歹徒,人命傷亡損失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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