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修法 最快今年實施 影響40萬戶
2014年04月24日
房價高居不下,如何讓年輕人有房,成為政府重要施政方向。設計畫面
【綜合報導】政府打房不遺餘力,立法院財委會昨初審火速一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法,非自住房屋稅提高至百分之一點五至三點六,自住房屋稅維持百分之一點二不變,若是立院三讀通過後最快今年就可實施、明年開徵,預估全台同一縣市持有兩戶以上住家房屋約四十萬戶將受到影響。
財政部建議,青年住宅應「只租不賣」,讓年輕人住得起。資料照片
外界對於自住與非自住房屋定義十分關心,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初步構想是夫妻必須是一戶,因為夫妻有同居義務,不能各自有一戶,若是買房給直系尊親屬與成年子女都可算是自住屋,買給未成年子女則不算。
跨縣市囤房成漏洞
立委羅明才質疑,如果小孩考上南部成大,住北部的父母買房給小孩為何也要多課稅?張盛和說,能購買給未成年子女的多是有錢人,多繳一點稅也是合理。張強調,精確的自住與非自住定義於一個月內提出。
財政部推估,非自住房屋稅調高後,一年稅收估增六點七五億元至十六點二億元。由於目前房屋稅是由各縣市政府開單,無總歸戶,民眾在各縣市買房都可能被視為自住屋,並適用最低稅率,也就是說住北市的民眾名下有房,跨到新北買屋,第二棟並不會被認為非自住房屋,成為跨縣市囤房的漏洞。
張盛和回應:「跨縣市協調比較麻煩,但較過去至少已經是個進步。」記者昨晚向賦稅署官員求證,官員說,他們未來會採定戶籍認定,所以不會讓跨縣市炒房機會發生。至於持有多少戶要開始累進稅率,希望由地方政府彈性制訂。
「各一戶應算自住」
新北市財政局長呂衛青表示,一讀通過的房屋稅從百分之一點五起跳,比目前自用住宅房屋稅百分之一點二增加零點三,樂觀其成。呂說,若民眾在新北市及台北市皆有住宅,不管是非自住或自住皆以百分之一點二徵稅。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副局長葉國居指出,目前只要是住家,各縣市執行的房屋稅率就是百分之一點二,自住或非自住的稅率沒有差別。高市財政局副局長曾美妙表示,若房屋稅率確定調整,市府當然會配合,高市目前自住房屋稅率是百分之一點二,非自住是百分之二或三,地方最期待的還是中央能對自住、非自住作出明確規範,往後執行可減少爭議。
五十歲陳先生說,跨縣市雖有囤房空間,但因高價值的不動產主要是在北市,就算有錢也不一定想到其他縣市置產。四十二歲的林小姐則認為,同一家庭父母兄弟、子女都應可持有一戶房屋算自住。
料脫手賣房案例增
台經院產經資料庫產業顧問劉佩真說,民眾雖可能跨縣市囤房,但政府打壓房市的方向明確,脫手賣房案例應會變多,供給面擴大,使投資房產獲利變小,這樣購屋者不會進場,對房市不利。
財政部對自住、非自住屋的初步構想
◎自住戶
.買屋給父母
.買屋給成年子女
◎非自住戶
.夫妻有同居義務,不能各自一戶,兩人名下有第二戶
.買屋給未成年子女
.買屋給兄弟姊妹
資料來源:財政部、《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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