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寵物進出公共場所未來要繫鍊。資料照片
2014年09月04日09:15
毛小孩未來出入公共場所,若未用鍊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放任其趴趴走,最高將罰1萬元。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台北市議會昨三讀通過「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修法,寵物到公共場所要用鍊繩、箱籠等防護措施,連到公園不繫鍊繩奔跑也不行,須到狗狗專屬的狗運動公園。
動保處解釋,為提升保護動物概念,為寵物做好防護措施,保護寵物與民眾安全。未來將不定期到大馬路或較具危險性場域稽查,若是勸導不聽,可依法開罰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陳亮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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