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18:29
【鄭敏玲、黃任膺/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昨天通過「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其中一項規定要求2021年1月1日起,市府公告的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燃油機車,違反規定者罰500元,今天立即引發民眾反彈,甚至痛罵市府搶錢,還有人打算在網路串連,一人一信寫信到市長信箱抗議。台中副市長兼任低碳城市辦公室主任蔡炳坤則強調,「實施前一定會有配套措施,甚至會提供補助讓大家低價購車,不會讓民眾貿然承受!」
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的「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率先規定台中商店不得用保麗龍材質餐具,機關學校活動禁燃鞭炮,學校禁用25瓦以上白熾燈,違者負責人、管理人或代表人,應接受2小時低碳環境教育;最引發爭議的就是指定台中市特定區域不得行駛燃油性機車,違者將開罰500元,市府將在2周內送中央審核,最快可於明年上半年公告實施。
7年後將禁止騎燃油性機車上街,引發民眾強烈反彈,上班族陳妗慧說,「市府沒有做好相關配套措施,就要對民眾開罰,簡直像是集權的政府。」大學生王進銘也痛罵「太誇張了,要求大家要把機車全換成電動機車,是想圖利業者嗎?那為何不限制連燃油汽車都不能開?只針對沒錢的機車族!」
蔡炳坤表示,為了讓民眾有緩衝期,才制定2021年實施,且2016年會全面擬定配套措施,提供補助讓民眾輕鬆換車,另外針對禁行區域也會先以新規畫的如水湳經貿園區或是老舊待更新的中區步行街、人來人往的商圈等為示範區。
提案議員李中說,屆時會讓交通局視交通狀況及需要,在特定區域禁行機車,只是特定區域並非全面。他認為追求低碳環保是全世界先進國家共同的趨勢,絕非有任何私心要圖利,而之所只針對機車,是因為時下電動機車發展的較為成熟,較多產品可選擇,將來汽車若也如此自然也會一視同仁。
靜宜大學生態所教授楊國禎則痛批,「市政府自己應該全面使用電動車後再來說,只會要求民眾,根本沒辦法解決問題」楊國禎表示電動機車還是得用電,更加重火力發電廠的使用汙染,市府作法是捨本逐末,應該先解決火力發電廠的二氧化碳汙染問題優先,別老是用做不到的假政策擾民!」
台中市府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燃油機車,引發民怨。張惠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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