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羅紹平、李蕙君/台東縣報導】
2014.07.17 03:26 am
蘭嶼全島皆屬原民保留地,全島約九成五的建築幾乎都無建照屬建築法規上的「違建」。
本報資料照片
統一超商將進駐蘭嶼,昨有鄉民爆料「蘭嶼小七」沒有建照是違建,意外「揭發」蘭嶼全島約九成五的建築幾乎都無建照,可能是全台「違建」密度最高的地區。
「蘭嶼小七」
記者羅紹平/攝影
台東縣府建設處長許瑞貴指出,會造成這種現象,和蘭嶼特殊環境有關。蘭嶼全島皆屬原住民保留地,地主是行政院原民會,由鄉公所代管。鄉民有土地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建屋要辦理地目變更才能領照,但少有鄉民這麼作。
許瑞貴指出,縣府多年來鼓勵蘭嶼居民辦理土地權登記及使用地目登記,但並不順利,目前仍有約百分之九十五的土地由鄉公所代管無人登記。
縣府兩年多前曾提出比照台灣本島都市計畫概念,讓蘭嶼建築就地合法,包括劃分商業區、住宅區等,為蘭嶼地目問題解套,但環保人士質疑要設「經濟特區」,蘭嶼人也誤解,無疾而終。
蘭嶼核廢場
記者羅紹平/攝影
台東縣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官員表示,若真要以違建標準認定,全島除鄉公所大樓、代表會、五所學校等公部門建築,以及蘭嶼核廢料貯存場依法變更地目領有建照外,島上九成五建築都沒建照,連世界知名的達悟族人地下屋也是。
「若想清查、處理蘭嶼土地及住宅問題,等於是在『踩蜂窩』。」一名縣府官員透露,蘭嶼人對土地的概念與法令不同步,「若問要不要拆超商違建,等於直接問要不要拆多數蘭嶼人的房子。」官員表示,要先與當地人溝通土地觀念,政府才有處理空間,但涉及的層面及單位廣,「是一件很頭痛的事」。
縣府建設處副處長羅淑圓說,由於蘭嶼土地使用有其特殊性與複雜性,蘭嶼小七是不是違建?要不要拆?縣府將視個案狀況再作研判。蘭嶼超商的李姓股東表示,「要拆大家一起拆」。
【2014/07/17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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