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4年8月25日 下午6:01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5日電)一名在醫學科技公司擔任產品管理部專員的女子,向公司請完8週產假準備回公司上班,卻被公司解僱,憤而對簿公堂。法院查出公司明明有盈餘卻稱虧損,判女子勝訴。
根據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原告於2012年6月起任職,去年4月1日到5月26日向公司請8週產假,沒想到去年5月27日到公司上班時,卻被公司以虧損及業務緊縮為由,將她解僱,她認為公司作法有性別歧視,於是到法院打官司。
公司向法院主張,因為業務嚴重萎縮,且女子返回工作崗位後已無適當職位,且女方在調解期間表明拒絕回任公司其他職位,只好將她資遣,並無性別歧視。
法院審理期間發現,這家公司銷售業績雖有下滑,但仍有盈餘,尤其在女子請產假期間,業務還有近50%的成長,因此公司辯稱業務萎縮的說詞不足取。
法官認為公司完全可以讓女子回復原職,若依業者作法,無異是鼓勵不遵守勞基法的雇主,因此判雙方的僱傭關係仍存在,公司必須支付女子從去年5月27日起到復職日止的月薪新台幣4.4萬元薪水。全案可上訴。10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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