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4 00:46:02 聯合報 記者吳家宇╱即時報導
勞動部力拚修改《勞基法》,將法定工時從2周84工時修改為單周40小時,預計要在2016年上路。但北市府勞動局長賴香伶3日出席行政院的「勞基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會議後,3日晚間她在臉書發文,直指經濟部在會中要求放寬彈性工時,遭到北、桃、中、高等市勞工局長反對,最後該條文被保留沒有通過。
賴香伶直指該條文沒有通過,是因為經濟部代表指出部分業者希望將現有的8周彈性工時拉長到12周,也就是說可以在12周內調配480小時的彈性排班制。甚至有代表以為2周84工時,就認定工時是以2周來計。但北、桃、中、高等市的勞動局長們都反對擴大變形工時,主席最後裁示「本條先予保留」。
賴貼文說,1935年ILO(國際勞工組織)通過47號公約,早以揭櫫「每周工時減到40小時」的精神,公務機關也早已實施40工時。2000年總統大選時,各組總統候選人都簽署了承諾。最後卻通過「2周84工時」及變形工時配套。
勞動部官員證實,送往行政院的10條修正草案中,確實有3條工時相關條文保留。至於周休二日條文是否胎死腹中,勞動部官員僅表示,行政院並沒有說不再開會討論。賴香伶說,草案送院會前的確可能再開一次協調會, 但從今天態勢看來,未來送院會討論的結果恐怕也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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