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管委會禁止家中毛小孩在社區公共區域逗留,引來住戶不滿。資料照(圖非當事狗與社區)
2014年09月04日17:19
有社區不禁止養寵物,卻不准寵物在大廳與公共區域逗留,讓有養狗的住戶很難過!
新北市淡水區有社區近期貼出公告,表示因寵物逗留在社區大廳,嚴重影響觀瞻及衛生,所以增修社區寵物管理辦法,明訂「本社區飼養隻寵物,離開擁有者私人空間(住宅)時,應繫鍊條,禁止進入游泳池等公共區域及在本社區大廳、公共區域逗留,屢勸不聽者則依法究辦。」所謂的依法究辦,即為移送警察機關處理。
住戶認為,以前牽狗出門散步時,還能跟鄰居在社區聊天,現在卻只能將狗留在家中,太不合理,對寵物也非常不友善!
不過住戶請先稍安勿躁,崔媽媽基金會公寓大廈事務顧問饒後樂解釋,除非是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決定,否則管委會不能任意改變住戶的權利,且雖然管委會可禁止飼養寵物,並訂立處理法則,但「移送警察單位」這種處理方法,很明顯只是管委會拿來嚇阻用的,屬於無效規定,「這種案例笑一笑就好」,真的因為寵物逗留就報警處理,警察還會回說「這不關我的事!」所以住戶也別因此氣到想搬家囉!(張琬聆/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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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有社區貼出公告,要求寵物不得在大廳逗留。網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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