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1 11:1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4年6月11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遠傳電信等6家公司擬合組遠鑫電子票證公司,專經營電子票證,因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不禁止結合。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遠鼎股份有限公司、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合資共同經營遠鑫電子票證股份有限公司專營電子票證業務。
公平會指出,考量參與結合事業分別經營行動通信、觀光旅館、大樓出租、紅利點數、百貨及銀行等業務,相關市場實屬高度競爭,且電子票證技術並非專利,市場仍有其他經營規模更大、更具市場力的發卡機構。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參與結合事業可以提供消費者新型態支付工具的產品,增進電子票證市場競爭程度,提升消費者付款的便利性及多元選擇,更可滿足消費者對較高金額之消費支付需求,且遠鑫公司提供記名式電子票證掛失零風險機制,強化持卡人用卡安全及權益保障。
公平會說,其結合對於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不禁止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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