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慧珍、何炯榮、鄭涵文/彰化縣報導】
2014.07.10 11:03 am
圖為大統負責人高振利。
本報檔案照。
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混油案,衛生福利部當初裁罰十八億五千萬,大統不服提訴願,衛福部認為大統案已進入司法訴訟,基於一罪不兩罰原則,決定撤銷罰鍰。
「衛福部開罰黑心食品,根本是雷聲大雨點小!」不僅消費者批評,彰化縣政府法制處長簡金晃也說,待收到處分書後,將找更適合的法令開罰尋求「翻案」。
法界人士認為,政府推算大統混油的時間,乘以產量和售價,算出不法所得十八億五千萬元,因沒扣除營業成本,這種核算方式,不易讓大統信服,被撤銷在預料之中,即使翻案也罰不了這麼高。
大統去年十月爆發黑心油事件,引發一連串食安問題,彰化縣衛生局下令產品全面下架,統計大統有九十四種產品假冒純油,開出十八億五千萬元罰鍰,彰化地院則依詐欺、販賣虛偽標記商品,重判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十六年、罰款五千萬。
大統不服向衛福部提起行政訴願,彰化縣衛生局多次公文往返答辯,敘明當初是按照衛福部公文載明的金額開罰。
衛生福利部法規會訴願組長表示,大統同時觸犯刑事法律、違反行政法,衛福部基於一罪不兩罰的原則,才撤銷罰鍰,但附註如法院判決大統免罰、高振利無罪,衛政單位仍可裁罰。
「開了罰單不算數,黑心食品會沒完沒了。」彰化縣許多消費者聽說大統的十八億五千萬元罰款撤銷,都覺得離譜,認為對無良廠商不予重罰,起不了遏阻作用。
【2014/07/1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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