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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0日

詹宏志:在台灣什麼都不能做 做了會被移送法辦


2014年《北威秋季論壇》今日登場,以互聯網金融展望為主題,邀請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歐付寶財金資訊總經理林一泓、中國民國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林弘立、富蘭克林坦伯頓基金集團(台灣)總裁劉吉人等出席,擔任論壇與談人。

行政院上周甫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第3方支付專法)」,有助擴大台灣電子商務市場,同時促進未來跨國電子商務商機,業者高度期盼第3方支付專法可以快速過關,也希望可以大為開放,快速追上中國、美國的腳步。

詹宏志表示,台灣在第三方支付已比別人慢,照理說,開放晚的人應該要更邁大步往前,可是現在卻沒有,是比較可惜的,不過有任何進展都是好消息。他再度批政府,說這12年以來,從來沒看過政府大開大合,開放腳步不夠快、不夠大。詹宏志也透露,「近期將會發表對於第3方支付的感想,讓大家看到我對於第3方支付的看法。」

詹宏志進一步表示,互聯網金融的發生,就是在網路環境當中進一步用金融的理解,去延伸各種服務,雖然互聯網發展帶來各項金融應用、商機,可是講了這麼多在台灣現在甚麼都不能做,如果先做了的話,就會像數字科技(5287)一樣,被「移送法辦」,現在都只能用「想像」,都不能做。

詹宏志談到互聯網的金融從支付、借貸、保險到雲端銀行,由於支付的行為把錢更往前面推進一步,幾乎所有人都可以轉帳,只有上車、下車才需要透過金融機構,既然有雲端帳戶,其他金融行為隨之而來。再者,因為錢可以移動,也同時留下記錄,所以就出現借貸行為,或者是群眾募資平台,電商平台借貸,再來就是保險、雲端銀行等應用發生。

歐付寶財金資訊總經理林一泓表示,大家會選擇便利好用的東西,大家想想看,現在每天去便利商店的次數,銀行與互聯網的基因是不對的,銀行是哪裡是法令允許的地方可以做的,互聯網講求的速度就是快,只要不違法,馬上就去做,所以銀行不適合來做第3方支付。

林一泓強調,台灣的第3方支付起步比中國晚了9年,比美國晚了16年,如果能線上、線下一併發展,就還有機會,不要離前面的車尾燈太晚,台灣第3方支付如果只是講線上的話,其實發展有限,如果就連線下就是行動支付都可以一併開發的話,還是有很大的市場潛力。

林一泓認同必須要先有第3方支付的產生,但這只是個開始,這樣才可以延伸到互聯網,才可以有許多的金融行為、應用產生,不要怕風險,風險是被管理的,而不是盲目規避的。

林一泓表示,安全的東西一定有辦法解決,比較難的是既得利益者,市佔率被瓜分了,這些業者會如何反撲,值得觀察,雖然互聯網的業者規模都很小,但越來越多互聯網業者浮現,開始攻擊如同大象般的大型金融機構,預料未來互聯網將可以進一步改變現有的金融體制。 (楊喻斐/台北報導)

出版:16:12
更新:18:30




詹宏志今天直言,在台灣什麼都不能做,做了就會像數字科技一樣,被移送法辦,圖為數字科技旗下公司。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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