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0日10:04
我不認識林依晨,也沒有時間看偶像劇,但看到林依晨不想當建商「炒房幫兇」 推辭百萬酬勞,拒絕幫建商代言,忍不住為她大大的按一個讚。
依據林依晨經紀人的說法,林依晨自小家境清貧,好不容易在幾年前脫離了無殼蝸牛的痛苦生涯,在北市買房與家人同住,一想到現在年輕人打拼買房,可能比自己辛苦許多,她不想推波助瀾,去當炒房的幫兇。每每遇到建商業者捧著大把鈔票找她時,林依晨總是透過經紀人婉拒。
看到林依晨被形容從小清貧,忍不住去了解一下,原來林依晨與母親、弟弟同住,18歲時家裡因入不敷出,欠債300多萬元,才大學二年級的林依晨剛剛出道,便擔起了家裡的經濟重任,她把拍戲賺來的錢分成10份,9/10交給母親,剩下的1/10,再依2:2:6的比例分配,6是存了不能提出,2是非必要不能提出,最後的2才是自己的生活費。所以別的明星有助理,有司機,林依晨卻是一個人扛著大包、小包的戲服,戴口罩,坐公車、搭捷運、看二輪電影。
經過3年這樣日子,好不容易還完家裡的債務,又開始了買房大作戰,這次她嚴格的將自己的收入分為,1:6:3,1/10是自用,另6/10付房貸,餘下的作為家用,克勤克儉才有了現在的房子。
林依晨其實可以有不同的選擇,很多人經過那段清貧歲月,反而是更飢渴,更不擇手段賺錢來填補自己的不安,所以台灣社會才會充斥著笑貧不笑娼的思維,只要賺錢不違法,沒有什麼是不能賺的。林依晨難得的是經過買房的痛苦歲月,她能有同理心,他不是在成名之後拼命的掠奪,而是願意割捨放棄,她知道這世上不是只有價格,更重要的是我們心中的價值。
台灣的房價造成人民的痛苦,其實已經不用再贅述,台灣人辛苦打拚一輩子,最後的成果竟然多半是落入建商的口袋,當收入的一半以上都必須拿來付房貸,你覺得這符合公平正義嗎?如果說這是大環境不得不然,也就算了,台灣持有房屋土地的代價全世界最低,台灣的房產稅只有國外的1/10,擁有再多的房產,都只要負擔低廉的稅負,你只要有錢,買一塊地,什麼都不要做,幾年後你獲得的收益比一個一天工作12小時以上,努力打拚的人要多出百倍,千倍,你覺得合理嗎?
國民黨在大陸主要就是土地政策失敗,才被趕到台灣,剛來的時候還會在乎土地的正義,但現在又回到老路,愈來愈像是資產階級的護衛者,離人民愈來愈遠。
【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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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寶傑看到林依晨不想當建商「炒房幫兇」 推辭百萬酬勞,拒絕幫建商代言,忍不住為她大大的按一個讚。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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